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公司法知识人合公司的特点

当前位置 : 首页 > 债权债务

公司法知识人合公司的特点

* 来源 : * 作者 :

   

人合公司的特点人合公司的特点在于:   第一,具有很强的合伙色彩。

   股东之间具有很强的信率性,关系紧密亲密。

   一名股东的重大事项,如死亡,破产,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对其他股东和公司都产生重大影响。

   这类公司可以望作是具有法人外衣的合伙。

      第二,股份转让难题。

   因为公司经营以公司成员个人的信用为信用,故对股东个人的信用特别注重,因而法律为保护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股权转让的限制非常严格,例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55条划定:无穷公司股东非经其他股东全体之同意,不得以自己的出资之全部或一部,转让他人。

      第三,企业所有与企业经营合一。

   人合公司中,股东均可以股东的身份介入公司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