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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相关规定重庆债务纠纷律师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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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相关规定重庆债务纠纷律师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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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事情应当由法医举行;无法医的,由处置惩罚交通事故的办案职员举行;伤情庞大的,可以约请有专门知识的职员或者托付其他专业伤残判定机构举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凭据医院证实和公安部关于门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尺度,在接到伤残评定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品级。
  详细操作: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置惩罚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治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样平常情形(姓名、性别、年事、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形(伤情判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判定。若是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残疾者生涯津贴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力。
  遵照《门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划定:评准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若是不平评定效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治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气举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厥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