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债务纠纷律师

浅谈民事诉讼中审讯监视程序得启动重庆债务纠纷律师合同纠纷

当前位置 : 首页 > 死债赖债

浅谈民事诉讼中审讯监视程序得启动重庆债务纠纷律师合同纠纷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重庆债务纠纷律师

       1,审讯监视程序得概念  审讯监视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当事人,以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既判力效力得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确有错误而提起或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入行审理时所合用得诉讼程序。

      2,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  人民法院是国家得审讯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讯权。

    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是法院系统得内部监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得划定,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得实质性前提只有1个,即发现已经发生既判力得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所谓确有错误,是指裁判结果确实存在不当之处。

    详细而言,应当包括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和合用法律错误,至于能否包括程序上违法,则值得探讨。

    从《民事诉讼法》第177条得划定来望,严格地说,裁判确有错误并不能包括程序上违法得内容。

    但是从审讯监视程序得整体意义上望,将程序上违法排除在“确有错误”之外,从逻辑上又有矛盾,这将违反“有错必究”得司法原则。

    况且程序上违法这1条件常常会导致裁判结果得公正性受到怀疑。

    当然,绝管《民事诉讼法》第177条使用了“发现”,“确有”这样得词汇,“确有错误”依然只能是1种主观判定,在再审程序起动之前,没有实质上得法律意义。

      3,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得法律监视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得民事审讯流动入行法律监视。

    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发动再审程序是其法律监视权得详细体现。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划定了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得实质性前提。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得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得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1得,有权按审讯监视程序提出抗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得主要证据不足;  2,原判决,裁定合用法律确有错误;  3,人民法院违背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准确判决,裁定得;  4,审讯职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纳贿,徇情枉法,枉法裁判行为得。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1年发布得《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划定,有下列情形之1得,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抗诉决定:申诉人在原审过程中未绝举证责任得;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或者违法得;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得证据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提供得新证据得;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合用法律确有错误得,但处理结果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不大得;原审违背法定程序,但未影响案件准确判决,裁定得;不符正当律划定得抗诉前提得其他情形。

      4,当事人申请再审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得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得民事权益,因此,作出该法律文书得程序是否公正,该法律文书得内容是否公正对当事人至关重要。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其诉权得详细体现。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符合相应得形式前提和实质前提。

      1,形式前提: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需符合下列形式前提:(1)提起再审得主体,必需是原审案件中确当事人。

    只有原审案件中败诉确当事人及其1般继受人,才能提起再审。

    全部胜诉确当事人无再审利益,不能提起。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得法定代办署理人可以代为申请再审。

    (2)提起再审得对象,必需是已经发生既判力效力得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

    (3)提起再审得期限,是在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发生既判力效力后两年。

      2,实质前提:《民事诉讼法》第178,180条集中划定了当事人申请再审得实质性前提,即法定事由。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发布得《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得若干意见(试行)》对此予以了明确。

    按照该划定,对终审民事裁判,调解得再审申请,具备下列情形之1得,法院应当裁定再审:(1)有新得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得《证据划定》,新得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得证据。

    (2)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证实力得。

    (3)原裁判得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得。

    (4)就统1法律事实或统1法律,存在两个相互矛盾得生效法律文书,再审申请人对后1生效法律文书提出再审申请得。

    (5)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合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得。

    (6)违背法律关于溯及力划定得。

    (7)调解协议显著违背自愿原则,内容违背法律或者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得。

    (8)审讯程序分歧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得。

    (9)审讯职员在审理案件时索贿纳贿,徇情枉法并导致枉法裁判得。

      同时《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得司法解释对可以申请再审得案件范围作了限制性划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立案意见》以及其他司法解释得划定,法院对下列案件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1)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得案件,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得案件和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得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题目申请再审得除外)申请再审或者提出申诉,法院不予受理。

    (2)上级法院对经终审法院得上1级法院依照审讯监视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法院依照审讯监视程序复查均驳归得申请再是或申诉案件,1般不予受理;但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提出新得理由,且符合再审前提得,应当再审。

    (3)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归得案件,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得,不予受理。

    (4)民事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得再审申请超出原审诉讼哀求,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讯决,裁定执行终结前,以物价变动等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得,法院应当依法予以驳归。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对再审得次数入行了限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1)各级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得民事判决,裁定,不论以何种方式启动审讯监视程序得,1般只能再审1次。

    (2)上级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得划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得,只能指令再审1次。

    但上级法院因下级法院违背法定程序而指令再审得除外。

    (3)对于下级法院已经再审过得民事,上1级法院以为需要再审得,应当依法提审。

    提审得法院对该案件只能再审1次。

    (4)统1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得划定,对统1案件只能依照审讯监视程序审理1次。

    “依照审讯监视程序审理1次”不包括法院对当事人得再审申请审查后用通知书驳归得情形。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杨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