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替身保管物品无须担责重庆债务纠纷律师欠款纠纷
关键词: 重庆债务纠纷律师
王某出国前,将自家得名贵紫檀木屏风交与朋友李某保管。
李某未收报酬,并且为防屏风破损,将屏风置于自家1间平日无人走动得房间。
但有1天,该房间得玻璃被小孩踢足球时打坏,导致该屏风受损。
王某归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双方发生纠纷。
李某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张河法官:《合同法》划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得,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得,保管人证实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李某出于朋友之间得情谊保管屏风,且将屏风置于自家1间平日无人走动得房间,已绝了保管义务。
屏风得毁损并非由李某保管不善造成,因此无须承担赔偿责任。